沤珠槿艳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奈何

何奈年轻的时候,也算不得怎样轰轰烈烈的人,不过也是过上过几段好日子的,那时候还年轻,还天真到近乎有些愚蠢,仗着老天爷给的特例和一点普遍的聪慧,便总以为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漫长到过也过不完的时间里,爱与恨都是用不完的,情是用不完的,最后,把自己的命用完了,才在恍惚里觉着,原来这样的好日子,当真会到头的。

烂透的,艳丽的,死去的。

一阵风。


何奈从小就知道,自己的时间,比旁人过的慢一点。

他拥有延缓时间的能力,小的时候,自己的时间是别人的两倍还多,随着他一点一点长大,这种能力就成倍地上翻,到他念高中时,拼尽全力后已经能把自己的时间扩张成他人的十倍。

凡是能力和时间沾点边的,通常不是英雄就是坏蛋,要么是妄想改变世界最后被主角打死的王八蛋,要么是试图改变世界最后皆大欢喜的主角,这两种基本是一个剧本,看你拿了什么角色而已,总之,拥有这种能力的,目标大约都很长远。

何奈不一样,他就是个混吃等死普通高中生,成绩吊儿郎当,人也吊儿郎当,平常最长使用这种能力是在数学考试写不完大题交不了卷的时候,从没想过什么校园以外的东西,更没想过什么世界。

他甚至没谈过恋爱,不是没有心动过的女孩,只是每次和自家老爹一提这个话题,就会被拎着扫把胖揍上一个小时,偏偏他的能力是延缓时间而不是加速时间,不能把挨揍的痛苦快进过去,久而久之他也就不提了,不过上课时也会偶尔放慢时间,在老师延缓的,拉声拉调的读书声中,偷偷看一眼那个白色衬衫的女孩。

她坐在窗边,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阳光洒落,她二分之一的侧脸。


何奈这喜欢是单相思,相思苦,佳期不可驻,何奈虽然能让时间延缓,可这还是不能慰藉少年人这懵懂躁动的爱恋,少年人的喜欢和成人不一样,少了点顾忌少了点打算少了点所谓的面子里子,多了点不莽不休的毛燥劲儿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痛快感,对少年来说,爱憎都是分明的,不会过早地纠缠到一起,黑与白都那样明澈,就像人眼睛。

幸亏他们这个学校,作业布置的多,何奈每每拉慢了时间去写,也要闹得月上柳梢人困狗乏才摇摇晃晃地写完,实在是没心思多去想什么风花雪月。到后来,宿舍的一哥们提前脱了单,恋爱又分手分手又复合,折腾的全班尽知主任怒骂也不松口,那叫一个爱的死去活来,何奈有的时候就顺嘴问这哥们作业都写不完了还打电话值得不。

那哥们点一根烟,满脸过来人的沧桑:“你不懂,你还小,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何奈打个响指延缓了时间,盯着那哥们满脸的胡茬子思索半天,不值得,他暗暗下了结论,这哥们今晚必定通宵,真不值得。

顺带一说,他现在能延缓近乎旁人二十倍的时间,这已是他的极限。


何奈是他奶奶一手养大的孩子,后来他年纪大了,奶奶老了,再后来,奶奶死了。他夜里还是会经常梦见老太太低低地朝他伸出手,为什么是低低的,因为奶奶的印象里何奈总是那个小个的皮猴子,总是需要踮一踮脚才能拉住大人的手,醒来的何奈便觉得怅惘,对着他湿了一半的枕巾,他只觉得奶奶的来和奶奶的死都像一场梦,又觉得自己是把日子过糊涂了,他太放纵时间,觉得时间那样廉价,甚至有时睁眼,会觉得自己还是那个能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孩子,睁着一双无辜的,大大的眼睛,求着长辈多给一颗糖甜嘴。

有一天他正这样发呆呢,一个舍友起夜,见到他湿了的枕巾,倒是吓了一跳,忙问怎么了,但何奈只是发了会儿呆,口水,他最后嘿嘿一笑,口水。

奶奶去世的那段日子里,何奈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他虔诚地,甚至近乎魔怔地用尽每一滴力气延缓着时间,三天被他过成了三十天,六十天,九十天,甚至三年,三十年,他拼命地翻各种书去找各种方法来救他的亲人,可他只是个普通高中生,这么多年都治不了的病症哪是他这几十天能找出来的,而延缓毕竟不是停止,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让时间停止,正如没有人能让时间倒流。

他便眼睁睁地看着仪器上的心跳最终变成一条平稳的红线,周围那些被刻意延缓的悲伤和哀痛此刻只衬得他一个人的心脏咚咚直跳,他突然觉得疲倦,于是他暂停了延缓时间,周围的哭叫与哀嚎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他仿佛正置身于一个热闹的菜市场里,可他累的连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

父亲打他的耳光,骂他不孝,他头一偏挨了,他觉得自己的确是不孝,可他太累了,所以只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就睡了过去,醒来自己也在病床上,这一瞬间他恍惚间觉得自己成了奶奶,正等待见自己的子孙最后一面,然后去往那个黑咕隆咚的,什么都没有的盒子里长眠。

父亲沉默地落泪,吧嗒吧嗒的泪水掉下来,他并没有出声,他觉得自己太累了,好像是运动会上跑了一千米后的累,累的什么也不愿想,他闭着眼,他只觉得自己回到了奶奶的怀抱,于是他笑着流下泪来。

何奈,你再也不要像今天这样无能为力。

这是他昏死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醒来后,或许是悲哀激发了他的某种潜力,他能延缓将近旁人二十倍的时间了。

但同时他也明白,无论怎样亲的家人或是朋友,大约缘分到了,也只能是一个过客。

无论他是否能延缓时间,其实他也不明白老天为什么要给他这个能力,或许是想看见凡人挣扎拼命后的无助,想看见他自以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最后发现徒劳后的兴奋,神总是爱观摩人间痛苦,他这样想着,就是人也爱观摩旁人的家事,咀嚼旁人的苦难,仿佛嚼着旁人的苦,就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出一分甜来似的。

总之,应该不是为了让他在考试的时候多做上几题。

何奈看着下发的试卷,动笔写上名字的瞬间,周围的空气一震。

他延缓了时间。

高中三年在指尖流逝,马蹄踏过匆匆的青春,一去不复返地向未来奔涌。


何奈高考进了一个普通本科,不是什么名牌大学,但也不差,他脑瓜子聪明,又有难得的机遇,本应该考进个好大学光宗耀祖的,但他这人实在是没个正形儿,光顾着高考时放慢时间抓耳挠腮了,没想着平时抓着点正常时间学一学,于是临时抱佛脚,被佛一脚踹进了普通本科的大门,拖着行李成了新一届大学生。

他喜欢的那个姑娘考进了省内最好的大学,后来给他寄过一封信,现在不兴这种古老的联络方式,他便找了个角落偷偷摸摸地打开,信里写了些什么,不记得了,但记得打开信封的时候从里面滚出来一个圆滚滚的小东西,顺着小路一路滚进下水沟 ,他在那又挖又掏弄了半天也找不出来,这一天他冻结住的仿佛不是时间,是记忆,是过去,是那个年少时胆怯懦弱的自己。

那个小东西,后来也没有找到。

其实他看清了是个什么东西,却装作了没看清,看清了后,要回应,回应人的感情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尤其是回应一个优秀的人,可他只想混吃等死,他不想努力,又或者说,他害怕努力过后也会叫对方失望,他太害怕让爱他的人失望了,因为他比他们更清楚自己的斤两。

他就是一个没有多大抱负的,无聊的,没劲的人而已。

那天晚上做了个诡异的梦,梦见自己穿着汉服挽起长发,抛玩着一个骰子,时间暂停了,骰子留在空中,他的面前坐着白色衬衫的少女,阳光映在那张艳若桃李的年轻面庞上,他避开了那双眼睛。


再后来,毕业了,毕业前夕他的父亲去世了,他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亲人,其实从小到大,他能见到的亲人就不多,从出生起他就没见过母亲,包括母亲那一挂的亲人,问父亲,父亲也总是沉默,只是喝了酒后眼角会红,他的父亲是个庸庸碌碌的,暴躁的,无趣的男人,何奈似乎遗传到了这些品德,只除了暴躁,他是个庸庸碌碌的,怯懦的,无趣的少年。

可那是他的父亲,他的父亲死于一场意外,一个跳楼的姑娘砸下来,砸中了正巧去买菜的他,两人都是当场死亡,死亡不是一种病,他怎样暂停时间,都救不回他的父亲。

他突然想起高中毕业那天他和几个哥们喝酒,喝到正热闹他往隔壁桌瞥了一眼,看见父亲沉默地坐在那,与周围的热闹有些格格不入,他吓得一瞬间血都凉了,父亲不许他喝酒,可父亲什么也没说,他只是笑着,远远地看着他,眼睛里充满了他平日从未见过的神采。

后来他喝醉了,有人来背他回去,他靠在那个人宽厚的背上,那一刻他仿佛延缓了时间,又仿佛没有。

他仿佛说了那句话,又仿佛没有。

奶奶离开时他没有哭,与奶奶交好的老人们痛哭流涕时他依旧一滴眼泪都没有,所以父亲骂他不孝,给了他一耳光,眼下他对着父亲的棺木痛哭流涕号啕大哭时,父亲却不能再扇他一巴掌了,他甚至希望父亲的尸体能坐起来拍拍他的脑袋,或者给他一耳光也行,可是棺材静悄悄,没有诈尸,也没有回应,任他怎么喊着谢谢你或者是求求你,他都再也没有醒来。

原来来不及,比无能为力更让人悲哀,这一天他对着父亲的遗体嚎啕,那种感觉就像数学考试时他刻意用尽全力放慢了十倍的速度,最后发现,该不会的题,你永远都是一头雾水,最后他松开了那只暂停时间的手,刻意放慢的时间仿佛开了闸的洪水,指针嘀嗒嘀嗒地向前走,时间一去不回头,咔哒一声,下课铃义无反顾地响起来,收卷,交卷,下发,一个鲜艳的红叉。

零蛋。


三十七岁那年,死的是何奈,庸庸碌碌地过了半辈子后,他遇到了年轻时错过的那个女孩。

白色衬衫换成了红色的长裙,阳光下那半张清丽的侧脸在妆容的点缀下变得华艳,与她擦肩而过的何奈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发不出一个音节。

她并没有认出自己,也是,其实何奈自己都对他并没有多少情分,只是一个年轻时错过的女孩,有着几分少年时的喜欢和孤注一掷的爱恋,再张嘴时他们都老了,当年没有回应的过去,如今也不必再回应。

她能对她的爱人责怪什么呢?

他能对他的过客解释什么呢?

于是他只是在匆匆的人流中,在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瞥了她一眼,她的侧容娇美,像那颗随着洁白信封寄来的,最后滚落下水道的红豆。

那颗没能打捞起来的,腐烂的红豆。

人群突然骚乱起来,伴随着尖叫和鲜血,他回头,看见了近在咫尺的卡车,和一张因为恐惧而面无人色的脸。

时间停滞的一瞬间,他扑了过去。


或许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那只是个年轻时爱慕过的女孩,他对她没有多少的喜欢,或许只是贪慕她阳光下的侧脸,若是足够喜欢,他大约不会拒绝她的示好,大约也会拼尽全力地去追上那么一追,但他没有,他懒得迈动自己的双腿,甚至连走近她都不愿。

他现在却在跑,用那双锈掉的,中年人的双腿,去跑赢风,跑赢时光,跑赢死去的,腐烂的年少,跑赢那颗滚进下水道的红豆,时间被他延长了二十倍,三十倍,一百倍!最后,趋于停止。

尖叫和泪水都被拉的很长很长,奔跑的时候,他想起了死在病床上的祖母,和没来得及件最后一面的老爹。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隐隐约约地想着,仅剩的,这点藕断丝连的回忆了,那是他过去曾拥有过的一切美好,他不愿还给老天,所以他宁愿把自己还回去,他从来都不是恨命运,他只是恨那个在命运前无能为力的自己。

明明有能力却无能的自己。

卡车近在咫尺。

时间停止。

那一瞬间他感到有什么东西,轻盈地从身体内脱出,或许是血,又或许是性命,他觉得整个身子都像一只白鹿般轻软,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于是他回头,看见了一地鲜艳的血。

他终于跨越了时间与过去拥抱,那不再年轻的骨肉分崩离析,他一路跑一路散下骨与血,到最后只剩一团模糊的血肉,失了人形,脱离时间的血肉跌跌撞撞地消逝在风里,这一天在现场的人们都说自己看见了神迹,问是什么,却又说不出口,只有一个孩子嗫嚅着说,他看见时间奔赴向过去。

有人如愿以偿地同自己达成了和解。


咔哒一声,尖叫再起,时间继续流淌,一切都回归原位。

汽车从女孩的身旁呼啸着碾压过去,踉跄着摔到在地时,她感到一阵风,轻飘飘地拥抱着自己。


她突然不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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